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盤錦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落實工作的通知
盤農發〔2022〕35號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盤錦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落實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根據《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落實工作的通知》(遼農農〔2022〕106號)精神,為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落實工作,穩定農民種糧收益,促進糧食生產,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強化組織領導,認真扎實做好基礎工作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縣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財政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遼財農〔2021〕100號)的工作流程開展補貼工作。各縣區要建立部門間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緊密配合,統籌做好補貼發放工作。各縣區要切實做好補貼數據的申報、審核、公開、公示及檔案管理等基礎性工作,確保補貼數據真實準確。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政策制度,規范管理方式,確保政策穩定實施。建立數據上報機制,將補貼發放明細情況,包括補貼對象,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發放時間等形成完整數據資料,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補貼政策落實的各種文字、圖片和影像等原始資料,要及時整理歸檔,做到資料齊全完整可查。
二、 明確補貼對象,積極開展政策宣傳解讀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最新通知要求,對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范圍進行調整和規范。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各縣區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關于耕地用途管制的相關規定,加大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對機動地、已作為畜牧(水產)養殖場以及輔助設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給予補貼,對拋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各縣區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將補貼政策的具體內容宣傳到村到戶,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升政策透明度。要強化政策解讀,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業務培訓。各縣區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公開咨詢熱線電話,及時解答農民群眾提出的相關問題。按照嚴格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要求,進一步強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導向,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執法監督檢查聯動機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基本農田“非糧化”。
三、 加強監督檢查,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大對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嚴禁將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補貼對象和補貼面積納入補貼范圍。要進一步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堅持日常監管和重點抽查相結合,嚴防“跑冒漏滴”,對騙取、貪污、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各縣區原則上于7月31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年度工作總結,總結內容應包括年度項目執行情況和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及資金使用效益等情況,并附《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執行情況調度表》(見附件)。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咨詢電話:2825901
盤錦市財政局咨詢電話:2836331
附件:附表: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執行情況調度表.xlsx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盤錦市財政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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